达文明委发【2016】2号第二届达拉特旗道德模范评选工作实施方案(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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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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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达拉特旗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
实施方案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大先进典型人物的选树和推广力度,树立一批时代性和示范性强、特色鲜明的先进典型人物,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由旗委宣传部、文明办牵头,旗文明委相关成员单位联合开展第二届达拉特旗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在全旗范围内形成学习典型、宣传典型、争做典型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评选条件
1.道德模范评选的基本标准:热爱祖国,热爱家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得到群众公认的我旗各族各界干部群众,均可参评,往届达拉特旗道德模范不再参加本届评选。
2.各类典型具体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主动给予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关键时刻临危不惧,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敬业奉献模范: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
孝老爱亲模范: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三、组织机构
为保证本次评选表彰活动顺利开展,拟成立第二届达拉特旗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德华 旗委副书记
副组长:王树声 旗委常委、政府党组成员、宣传部部长
王亮华 旗人大副主任
康俊莲 旗政府副旗长
张美玲 旗政协副主席
徐志龙 旗人武部副部长
成 员:贾贵斌 旗委办副主任
张永平 旗政府办副主任科员
李 锐 旗组织部副部长
郭雪峰 旗宣传部副部长
陈锐军 旗政法委副书记
夏东辉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白晓燕 团旗委书记
李红梅 旗妇联主席
王 彪 旗工会主席
白文科 旗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春明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裴永峰 旗报社社长
郭小青 旗电视台台长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旗文明办,办公室主任由郭雪峰同志担任,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日常工作。
四、评选步骤
本届评选将最终评选出道德模范及提名奖共20名。
1.推荐。各单位要面向基层群众,广泛地宣传动员,深入挖掘那些道德高尚、甘于奉献的先进典型(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作为本次参评对象)。对推荐的人选进行认真严格的考察审核,按照推荐条件进行认真比较和把关,真正把本地区本单位说服力强、信誉度高、群众满意的可敬可学之人推选出来。
2.初选。4月下旬,旗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对各苏木镇、各街道、各部门推荐上报的第二届达拉特旗道德模范推荐人进行初步审核筛选。
3.联评。4月底,旗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初选人员提交旗活动组委会进行联评,联合评审确定30名全旗道德模范候选人。
4.公示。5月初,将对初步筛选的30名候选人充分征求纪检、公安、法院等部门意见后,根据意见反馈,组委会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在旗属主要媒体进行集中公示。
5.投票。
①网络投票:在达拉特文明网站、微信平台启动网络投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②“公众人物”投票:在一般公众投票的同时,评选组委会组织旗级以上道德模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秀教师、优秀医务人员、杰出青年、党代表、三八红旗手、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中推荐100人作为公众代表进行投票。评选组委会办公室直接向代表本人寄送选票,代表本人填写选票签名寄回。
网络投票结束后,组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将每位候选人的网络投票数累加,得出该候选人的支持率;由高到低排列出每位候选人在各类第二届达拉特旗道德模范人选中的顺序。组委会将评选结果报旗文明委进行最后审定,确定第二届达拉特旗道德模范及提名奖名单。同时,组委会办公室将择优推荐上报,参与市级、自治区级道德模范评选。
6.宣传。运用报纸、电台、电视台和互联网、手机等多种媒体宣传展示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通过举办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道德讲堂、组织道德模范基层巡讲和“故事汇”巡演活动,引导全旗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
7.表彰礼遇。适时表彰奖励。同时在重大节庆日将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进行帮扶礼遇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坚强组织领导,重在推动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作出周密部署,把开展第二届达拉特旗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把组织评选表彰的过程变成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
(二)坚持面向基层,重在群众参与。评选表彰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村镇、社区、企业、学校、机关等基层单位,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学得到的先进人物,确保评选出的旗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三)完善激励机制,树立正确价值导向。各苏木镇、各
街道、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达文明委发〔2015〕6号《达拉特旗帮扶和礼遇道德模范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切实做好各级道德模范的帮扶礼遇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行之有效的具体办法,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公民榜样的关爱,充分体现道德模范享有崇高社会地位、广受社会尊崇的极高荣誉。
(四)精心组织,按时上报。各苏木镇、各街道、各部门至少推荐1名以上道德典型,推荐截止日期为4月15日(要按5个类别分别填写推荐表格,撰写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并附一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生活工作照2张(贴近评选主题),推荐候选人的纸质材料报送至旗文明办202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44990473@qq.com,联系人:闫晓艳,联系电话:5212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