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达拉特旗委员会宣传部关于征集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品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文创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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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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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响应精神文明建设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工作需求,我们计划制作一系列文明实践宣传品。这些宣传品将用于提高公众对文明实践的认识和参与度,推动社会的文明进步。在设计宣传品时,我们将注重内容的丰富性和形式的多样性,以吸引不同年龄层次和兴趣爱好的人群。例如,我们将制作宣传册、宣传品等不同类型的文创产品,以满足不同场景和宣传活动的需求。欢迎有资质或从事过宣传品设计制作的企业报名参与。
一、征集公示
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23日下午17:00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提交到宣传部文明办202室。
二、项目名称: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品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文创产品(具体见附件1、2、3、4)
三、项目地点:达拉特旗城区
四、项目实施内容:宣传品设计制作
五、项目完工期限:按照实际情况分批次完成
六、项目实施说明:
(一)根据本旗实际情况,我们将重点围绕精神文明建设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等方面,积极鼓励并吸引广大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及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现征集相关宣传品设计稿图片或实物(优先考虑提供实物者),请按类别统一装订,并打印在A4纸上。所有提交的资料需加盖公司公章,并明确标注类别,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样图、参考报价、材质说明等核心要素。参与报价的公司须提供全类别图片及详细报价,如有遗漏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参与资格。
(二)设计样图说明:在宣传品样图中,务必体现“新时代文明实践”与“文明达拉特”的logo标识,以彰显其正式性与权威性。同时,部分物品表面应印制新时代文明实践的相关内容,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24字”核心要义,体现文明风尚内容等宣传标语,以传递正确的价值导向和文明理念。
(三)关于制作数量的详细说明,我们将依据每类产品的起订数量,提供1至5倍的参考制作价格(涵盖税费、运费等全部相关费用)。具体选用数量将由旗委宣传部文明办根据当前实际情况,进行严谨、审慎的决策与确定。
(四) 关于宣传品质量的郑重声明,我们在此明确强调,所有制作的宣传品必须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假冒伪劣产品。若经查实存在此类情况,旗委宣传部文明办将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不再给予任何宽限。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相关损失,将由承制方全权承担。我们对此类行为持零容忍态度,以确保宣传品的质量与信誉。
(五)在设计制作的整个流程中,若涉及其他未尽事宜,请通过正式电话渠道进行咨询。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内容的情况,将视为当事人主动放弃相应权益。
征集单位:中共达拉特旗委员会宣传部
地 址: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锡尼路72号
联系人:闫晓艳
联系电话:0477-5212543
邮 箱:dltqwmb@163.com。
中共达拉特旗委员会宣传部
2024年8月7日
附件1: 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品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文创产品
序号 | 项目名称 | 样图/样品 | 单价 | 备注 |
1 | 文明餐桌礼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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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暖手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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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创意宣传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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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折叠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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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手臂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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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折叠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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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洗漱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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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其他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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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其他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品类,可提供样式不少于5类的其他实用有创意宣传品;
2. 建议参考价格10元-20、20-30元、30-50元、50-100元、100-300元五个类别进行分类;
3. 要求提供宣传品样图(有实物),提供具体材质,起订数量、报价等,如U盘、广告投影射灯等;
4. 可融入中华文化元素符号。
附件2 推荐参考宣传标语(22条)
1.凝聚群众 引导群众 以文化人 成风化俗。
2.传承红色基因 涵育文明新风。
3.以实际行动书写新时代的雷锋故事。
4.传播新思想 引领新风尚。
5.培养时代新人 弘扬时代新风。
6.强信心 聚民心 暖人心 筑同心。
7.强信心 聚民心 暖人心 筑同心。
8.传播新思想 引领新风尚。
9.亲帮亲、邻帮邻 守望相助生活好。
10.新风正气传得开 陈规陋习必须改。
11.增信心 提素质 强能力 育新风。
12.美德始于心 文明践于行。
13.关爱他人 奉献社会 报效祖国。
14.文明从脚下起步,好事从身边做起。
15.手牵手共建和谐,心连心同讲文明。
16. 让城市更文明,让生活更美好!
17.你是美好的,达拉特就是文明的!
18.礼让是一种修养,文明是一道风景。
19.让文明流动,让和谐相随。
20.道德凝聚力量,文明传播希望。
21.文明让城市更美丽,文明让生活更美好。
22.我为人人 人人为我。
附件3
参与单位资格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参与单位资格
(一)办公地址及业务范围原则上均在达旗境内有固定的服务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符合本次征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由于法人、单位机构不完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不能参加本次征集。
(四)参与单位经营范围与本次项目无关的不能参加征集。
(五)拒绝联合体形式。
二、材料提交要求
(一)材料提交时间:2023年8月23日下午17:00点前。
(二)材料提交地点:旗委宣传部202室。
(三)材料提交内容
参与单位资质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法人基本情况表、施工人员意外保险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纳税凭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证明、专业技能设备、垫付资金能力和允许欠款最长期限书面说明等。)
项目方案(报价、施工方式、施工时长、施工流程、项目用材名称、项目用材规格、售后服务等)。
(四)材料提交要求
文件统一采用A4纸打印,编制目录,页码必须连续,装订成册两套,资质文件一套,方案一套。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