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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管闲事儿”的“马上来” ——记金牌调解员刘根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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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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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根喜,男,汉族,群众,1953年11月出生,现任达拉特旗锡尼街道和平社区居委委员、矛盾调解小分队队长。曾获2022年度达拉特旗“金牌调解员”。

刘根喜从2015年担任和平社区居委委员以来,认真学习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关注民生、了解民情,维护群众利益,累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化解可能“民转刑”案件5件,在调解工作中做到了“小事不出小区,大事不出社区”,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他为社区各项事业的发展营造了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提升自我,做群众的“和事佬”

在生活中,刘根喜每日坚持学习强国的学习,研究各项法规政策,不断充实自己的理论知识,及时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库”。在日常工作中,采取“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充分运用法律、政策等“有字书”和道德规范、人际交往等“无字书”,对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规劝在前,促其彼此互谅互让,调解在后,促进双方自主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矛盾,高效开展人民调解工作。随着自身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不断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关系和睦了,民间纠纷也逐年减少了。“以吾心换尔心,以公心换民心”是刘根喜为自己的人生所做的命题,也是调解工作的“十二字”方针。在调解工作中,他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受到了群众的称赞和好评。

二、公正严明,做法律的“捍卫者”

刘根喜在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始终将“公正与效率”作为自己开展调解工作的最高标准,以实际行动全力维护法律的尊严。面对日益复杂的纠纷案件,为使调解工作能顺利开展,协议能得到较好履行,他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在调解开始前下足功夫,深入了解矛盾的产生原因;调解过程中同当事人积极沟通,以求结果使双方满意。刘根喜根据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大治理”的要求,坚持将“四化”贯穿在人民调解工作的各个环节中:一是调解工作制度化,二是法律法规通俗化,三是调解程序规范化,四是回访制度经常化。

2023年,刘根喜同志共组织参加调解矛盾纠纷15起,调解成功15起,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2023年4月,建筑工地涂料落在居民车辆导致车漆受损,涉及利民小区居民共30余人。众人来到和平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解决,刘根喜同志第一时间接收此案,充分发挥“信访代办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双重作用,在与居民和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分别了解详细情况后,全力推进矛盾化解,但情况复杂,矛盾突出,居民和开发商之间就赔偿事宜产生很大分歧,几次沟通协调后依然无法达成共识。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刘根喜同志连续多天的耐心沟通和多方协调,最终在居民诉求和开发商意愿之间找到平衡点、达成一致,妥善化解纠纷,有效阻止了一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调防结合,做百姓的“解忧人”

基层问题错综复杂,群众矛盾千变万化,仅靠调解这根“独木”难以支撑所有问题。刘根喜始终努力把调解工作重点放在“防”字上,认真摸索研究各类纠纷的特点和发生规律,采取得力措施,防范到位,做到抓早抓小抓源头。2020年和平路提升改造,需要置换利民小区部分院落,居民开始不同意,经过他两个多月的耐心沟通,85%的业主最终同意在协议书上签字,和平路顺利整修,小区也得到了完善。原化肥厂平房区地处低洼地段,每年雨季存在水患问题,影响居民正常出行。他就提前将水泵送到易受雨水影响的居民家中等待抽水备用。

在岗8年来,刘根喜累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化解可能“民转刑”案件5件,在调解工作中做到了“小事不出小区,大事不出社区”,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在他的心中,有的是对党的事业的无私奉献、对人民群众的关心热爱、对调解工作的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无怨无悔、甘做百姓解忧人,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